跳到主要內容

常見問答

112-03-06

如何申請學雜費繳費證明?

點閱率:5253
於該學期之2/3週數(第3次大面授)以後方可申請,請親自、委託他人或附回郵信封(註明學期、學號、姓名等資料)至本校秘書處出納組辦理。

(本網頁線上語音由「工研院文字轉語音Web服務」提供,目前可在IE10相容模式與Google Chrome、Firefox瀏覽器上執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