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104.06.15
時間 | 工作項目 | 備註 |
---|---|---|
104年6月3日(星期三) | 1. 各受評單位就自我評鑑報告初稿於行政會議報告 2. 校務會議修正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 |
|
104年6月30日(星期二)止 | 本校成立「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 | |
104年6月30日(星期二)止 | 1. 各受評單位成立「自我評鑑工作小組」並提交工作計畫 2. 各受評單位提交內部自我評鑑委員名單、施行日期等計畫 3. 各受評單位提交第一次修正之自我評鑑報告及佐證資料光碟 |
依據104年6月3日行政會議之回饋意見辦理,研發處轉寄給指導委員會委員審查 |
104年7月22日(星期三) | 召開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 聽取受評單位簡報。審議受評單位內部自我評鑑委員名單、施行日期等計畫 |
104年7月29日(星期五) | 研發處辦理第四次自我評鑑工作坊 | 討論評鑑相關技術層面議題及內部自我評鑑注意事項 |
104年8月7日(星期五)之前 | 各受評單位提交第二次修正之自我評鑑報告及佐證資料光碟 | 依據104年7月22日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之回饋意見辦理,交給研發處及內部自我評鑑委員 |
104年9月4日(星期五)止 | 各受評單位完成內部自我評鑑 | |
104年9月18日(星期五)止 | 各受評單位內部舉辦對教職員與學生之說明會 | 內部說明會之後,可就報告內容做局部修正,或是進行額外的評鑑、討論及資料撰寫 |
104年9月30日(星期三)止 | 1. 各受評單位提交第三次修正之自我評鑑報告及佐證資料光碟(需將自我評鑑改善計畫納入指標5), 2. 各受評單位提交外部自我評鑑委員名單、施行日期等計畫 |
依據內部自我評鑑結果及上開說明會之反應之建議辦理,研發處轉寄給指導委員會委員審查 |
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暫訂) | 召開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 聽取受評單位簡報。審議受評單位外部自我評鑑委員名單、施行日期等計畫 |
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暫訂) | 研發處辦理第五次自我評鑑工作坊 | 討論評鑑相關技術層面議題及外部自我評鑑注意事項 |
104年11月5日(星期四)止 | 各受評單位提交第四次修正之自我評鑑報告及佐證資料光碟 | 依據104年10月21日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之回饋意見辦理,給研發處及外部自我評鑑委員 |
104年12月4日(星期五)止 | 1. 各受評單位完成外部自我評鑑 2. 各受評單位提交第五次修正之自我評鑑報告及佐證資料光碟(需將自我評鑑改善計畫納入指標5) |
依據外部自我評鑑結果辦理,交給研發處 |
104年12月9日(星期三)止 | 各受評單位就第五次修正之自我評鑑報告初於行政會議報告 | |
104年12月21日(星期一)止 | 各受評單位提交第六次修正之自我評鑑報告及佐證資料光碟 | 依據104年12月9日本校行政會議之回饋意見,研發處轉寄給指導委員會委員審查 |
105年1月20日(星期三)(暫訂) | 召開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 聽取受評單位簡報。 |
105年2月2日(星期二) | 1. 各受評單位提交定稿版之自我評鑑報告及佐證資料光碟12份(含8份將函報高教評鑑中心) 2. 各受評單位自我評鑑報告上傳網頁 |
依據105年1月20日本校「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之回饋意見辦理,交給研發處 |
105年2月5日(星期五) | 研發處匯集各受評單位資料,統一函報高教評鑑中心 | 郵戳為憑,原應於2月15日之前寄出,惟2月6日至2月14日為過年連假,故予以提前完成。 |
105年3月至5月 | 【高教評鑑中心】受評單位實地訪評 | |
105年8月 | 【高教評鑑中心】寄送系所評鑑報告初稿給各校 | |
105年9月 | 【高教評鑑中心】受評單位提出申復意見,簽呈校長核准 | |
105年10月 | 【高教評鑑中心】實地訪評小組完成意見申復 | |
105年12月 | 【高教評鑑中心】受評單位評鑑結果公布 | |
106年之後 | 【高教評鑑中心】依據評鑑結果辦理追蹤與再評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