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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章程

大眾傳播系學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本會之宗旨如下:

爭取與維護會員權益、加強師生聯繫、增進同學情誼、溝通會員情感、促進

各系會合作、推展優良系風。

第二條 本學會全名為「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

第三條 本會會址設於:高雄市立空中大學系聯合辦公室。

第四條 本章程為本會依循之最高原則。

 

第二章 會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第五條 凡本學系在學之學生,均為本學系系學會之當然會員,其他未選系學生得登記為本學系系學會之預備會員。預備會員得加入系學會組織,並得擔任幹部或成為組員。但不具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第六條 本學會經會員公開選舉,推選會長一人,負責綜理本學系系學會之會務。會長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第七條 本學系系學會設副會長一人及財務(含總務)、文書、活動、機動、資訊五組,各組設組長一人,組長由會長就會員中選任。

第八條 本學系系主任為本學系系學會之輔導教師,如有必要得商請本學系其他教師協助。

 

第三章 各部門及其職掌:

活動企劃組之業務:

  • 負責系學會各項活動之籌劃與推展,及籌辦學校交辦之各項活動。
  • 負責各項活動之攝影工作。
  • 負責系學會聯席會議決議之推動,及向會員推廣本系所舉辦之各項活動。

 

資訊組之業務:

  • 負責系學會網頁維護、建構系學會部落格等事務。
  • 代表系學會對外發言及發佈系學會各項消息,並將系學聯席會議之決議公告於大傳系網站或系學會討論區。

 

文書組之業務:

  • 負責各項活動所需之文宣、海報及活動現場之佈置。
  • 負責與其他系間之各項事務聯絡事宜。
  • 負責系學會聯席會議之紀錄、建檔及資料之保管。

 

財務組之業務:

  • 負責採購本系所辦之各項活動所需之物品。
  • 負責系費收入及支出之管理,並製作收支明細,於每學期期末呈系學會聯席會議備查。
  • 系學會舉辦各項活動,得向學校申請補助時,負責提出申請之事宜。

 

機動組之業務:

  • 負責協助各組人員之業務。

 

第九條 本學系系學會各項會議須有本學系幹部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議;出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決議。

第十條 本學系系學會各項會費之收取及運用,由本學系系學會訂定,並經系主任核定後實施。

第十一條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第十二條 本章程經系學會聯席會議決議,並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 八月五日通過,同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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