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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

109-02-25

【轉知】總統府秘書長函請推薦符合考試委員法定資格要件,且未具法定消極情事,並對國家人才培育有前瞻想法之優秀適任人才一案,請於109年3月10日(星期二)逕向總統府「第13屆考試委員提名審薦小組」報名,請查照。

發佈單位:人事室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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