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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114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共計63名,實習期間為114年(以下同)7月1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期間自2月10日起至3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暑期實習生申請規定及程序概述如下:
(一)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於受理期間內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二)依實習單位所訂期程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三)核定名單預計於5月9日前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告,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三、相關資料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徵件申請查詢(請點選下方─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