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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03

【轉知】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教育課程專班」補助經費申請案,詳如說明

發佈單位:研發處
主旨: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教育課程專班」補助經費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要點」(以下稱本要點)規定辦理。
二、依據108課綱(總綱及語文領域─第二外國語文課綱)規定,第二外國語文課程為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部定加深加廣選修課程(亦可於校訂課程規劃),以滿足學生興趣及銜接生涯進路之需求而開設。高級中等學校亦可依據學生需求與學校發展願景與特色,於校訂課程規劃第二外國語文課程。
三、另依本要點第7點規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參加預修第二外語課程:
(一)選修並取得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課程四學分。
(二)委員會審查認定曾修讀第二外語課程,且有下列情事之一:
1、具第二外語檢測合格證書。
2、曾居住於該第二外語地區。
3、具第 二外語基礎能力。
四、承前,基於108課綱及本要點規定,高級中等學校開設第二外國語文課程及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實有區別。爰此,自113學年度起,為符合本要點第7點規定之學生選修條件,貴校須開設「中、進階」課程,始得申請本計畫之經費。
五、貴校可與高中合作開設第二外國語文初階課程,課程內容應符合第二外國語文課綱之學習表現、學習內容等規範;高中與大學合作開設初階課程時,如由大學教師授課,鐘點費依「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支應。
六、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欲申請補助者,請於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前,將申請文件逐級核章後,寄至國立臺南高商圖書館(地址:702023臺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327號),信封請註明「113學年度第二外語計畫申請」;電子檔併同寄至以下信箱:balladachshund@go.edu.tw,檔名註明「第二外語計畫申請」。
(二)每開設一班皆須撰寫一份計畫書(含核章之經費表),每班至多得補助新臺幣18萬元,相關申請文件均隨函檢附,或可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教育推動計畫網站(如相關連結1,以下簡稱二外推動網站)之「表件下載」自行下載。
(三)113學年度申請計畫得另行提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1學年度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專班學生通過語言檢測報名費申請表」,請有意且符合申請條件之系所(單位)於113年5月31日前,逕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資料填報整合平臺及實名制管理系統」(如相關連結2),依操作說明上傳語檢補助申請表。系統填報操作步驟請詳閱說明會簡報,可於二外推動網站之「說明會及研習活動/資源下載」自行下載。
七、若對計畫撰寫內容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專案助理王小姐及張小姐;電話:06-2617123分機573、576。語檢報名費補助申請如遇系統相關問題,請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客服電話:049-2910960#3971、3765、3785,服務時間: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5時)。
八、檢附本計畫補助要點、申請文件(含計畫書及經費表)各1 份。 

※有意申請者,請於本(113)年5月27日前檢附相關資料予本處彙辦。

(本網頁線上語音由「工研院文字轉語音Web服務」提供,目前可在IE10相容模式與Google Chrome、Firefox瀏覽器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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