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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勞動部113年1月17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號令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2號書函轉勞動部113年1月17日 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D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人事總處原書函及其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