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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理念:
(一)臺南市擁有多元豐富的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資源,為使有志朝相關領域發展之學子習得 實務經驗, 同時讓各場館獲得人力與專業知識上的協助,藉此促進場館與學術單位的合作與交流, 爰辦理114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 。
(二)本計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由臺南市立博物館辦理,彙整該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實習需求,提供給各大專院校相關系所,並統一辦理後續媒合及面談,欲實習者請依本簡章內容提出申請。
二、申請對象:
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 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 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三、實習期間與最低規定時數:
實習申請期間為114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
四、 申請文件:( 請參閱下方─相關檔案)
(一)實習申請書。
(二)一吋半身照片,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三)學生證影本,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五、 申請辦法
(一) 寄送文件: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1. 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114年5月16日(五)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博物館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2. 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114年5月18日(五)下午5點整 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 給文化局承辦人 ,標題請使用【申請114年暑期實習】 ○○○( 申請人姓名)。
(二) 面談:預計於114年5月24日(六)辦理 ,由文化局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三) 報到通知:面談結果公告後另由各館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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