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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公告

114-12-17

【轉知】檢送「115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辦理,並於115年3月6日(星期五)前送件申請

發佈單位:研發處
主旨:檢送「115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樂齡大學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辦理,並於115年3月6日(星期五)前送件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超高齡社會,教育部結合並開放國內大專校院之豐富教學資源與高齡者共享,進而提升國內高齡教育之教學品質,特辦理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補助內容,說明如下:
(一)課程開設:每校以補助1班為原則,以補助2班為上限, 第1班補助範圍為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為上限,得全額補助,實際補助金額依計畫書評定結果而定,並以不高於申請學校之申請金額為上限。如承辦學校確有需 要,得申請開設2班(第2班應以加強課程深度方式開設),合計兩班最高補助比率以總經費75%為上限 (例:25萬元*2班*75%=37萬5,000元),各校得依據所需經費自行籌措,並編列配合款。
(二)樂齡活力營:單校自行辦理補助3萬元為上限、聯合辦理補助5萬元為上限。
(三)為強化獎優汰劣的審查機制,採擇優補助方式進行審查,經審查評比列入預警名單之學校,每年將另函公告;經教育部連續2年列為預警學校未改善者,第3年起不予補助。
三、欲申請本計畫之大專校院,請於公告申請期限內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如相關連結) 完成線上填報申請計畫書(申請系統將於115年1月1日開放)及送審,申請下載計畫書電子檔後,列印紙本1式2份 (請於線上填報後下載列印,其中「經費表」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須各自列印並核章),於115 年3月6日(星期五)前函送本計畫承辦單位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樂齡大學執行團隊(地址:62102嘉義 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寄件時請使用本計畫專屬寄件封面,逾期將不受理,缺件者亦視同未完成申請作業。
四、凡申請本計畫之大專校院皆須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 同申請文件送本計畫承辦單位辦理,惟申請單位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人員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違反者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五、旨揭計畫暨系統實機教學線上說明會辦理時間,將於114年 12月31日公告於「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屆時請各校自行瀏覽資訊、報名參與。
六、本案相關聯絡資訊:
(一)請洽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樂齡大學執行團隊,余珮瑩小姐,電話:05-2720411轉26111、e-mail: 中正樂齡大學計畫團隊 ccuelc@gmail.com。
(二)教育部樂齡學習網線上填報及帳號申請:請洽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樂齡網維護小組,楊珮鐶小姐(05)5529-819,senior@mail.tcte.edu.tw。


※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2月26日前檢附相關資料予研發處彙辦。

(本網頁線上語音由「工研院文字轉語音Web服務」提供,目前可在IE10相容模式與Google Chrome、Firefox瀏覽器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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