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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5年度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補助 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5年1月7日(星期三)前檢 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作業要 點(下稱專書計畫作業要點,如附件)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 各項規定。
二、本專書計畫補助目的為撰寫學術性專書並出版,若為尚未 成熟之前期研究,建議申請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依專書計 畫作業要點,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寫作計畫而尚未出版 者,不得再申請專書寫作計畫。
三、計畫主持人於同一年度申請、執行兩件以上研究計畫者, 應於計畫書內列名優先順序,且多年期研究計畫順序應優 先於新申請案,本會依件數逐級從嚴審查。(本專書計畫與專題研究計畫合併計算件數)
四、本專書計畫之執行期間自115年8月1日開始。
五、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 冊備註欄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 書計畫者,應確認該專書之出版情況,符合者始得將其申 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 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六、專書計畫申請表格與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相同,申 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本會網站 (http://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 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研 究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 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 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本會推動參與計畫博 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 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等本 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 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 有關之審查會、委員會或相關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 件。
七、申請計畫類別請選擇「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 計畫(大批)」,並於學門代碼勾選所屬學門。相關申請文 件,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究─「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
八、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 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 (02)2737-7460,e-mail:wclan@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