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音導覽
    
    
     
    (本網頁線上語音由「工研院文字轉語音Web服務」提供,目前可在IE10相容模式與Google Chrome、Firefox瀏覽器上執行)
    
        一、目的:為推行舞蹈藝術教育,培養學生舞蹈興趣與能力,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 初賽辦理單位:各直轄市政府 暨各縣市政府
五、 決賽辦理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
六、 決賽共同主辦單位: 基隆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 雲林縣政府
七、有關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人組)賽事,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日程說明如下:
(一)115學年度辦理首屆芭蕾個人組賽事:
1、縣市初賽:115年9-12月。
2、教育部決賽:116年2-3月,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
(二)116學年度辦理芭蕾個人組及首屆團體組賽事:
1、縣市初賽:116年9-12月。
2、教育部決賽:117年2-3月,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
八、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教育部承辦人陳小姐:02-7736-6227洽詢;賽務相關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許小姐:02-7749-3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