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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轉知國立宜蘭大學114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東區基地「教學 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申請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4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區域基地計畫」辦 理。
二、旨揭辦法係為協助教師撰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東區基地 提供計畫撰寫諮詢服務,邀請諮詢顧問針對申請者研提計 畫內容與方向給予建議。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12日(日)止。
四、諮詢期間:自114年10月13日(一)至114年11月7日(五) 止。
五、實施方式說明:
(一)一對一線上諮詢,每次諮詢以1.5小時為限,諮詢費由本 基地核支。
(二)諮詢服務由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六校區域基地合作辦理,為減少 Mentor負擔,並維持資源分配的公平性,每位 Mentor的服務案件以3案為限,諮詢申請人以申請 2次服 務為限 (包含申請其他基地之諮詢服務) 。
(三)全國大專校院符合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格之教師, 優先錄取「東區跨校教師社群成員」及「東區基地聯盟 學校教師」。
(四)每位申請人申請諮詢服務至多2次,且申請人應回傳第1 次諮詢紀錄回饋表後,始得申請第2次諮詢服務。
(五)申請人須提出「115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
六、申請流程:
(一)請於114年10月12日(日)23:59前,寄送「申請表WORD與 PDF檔(務必簽名)」至承辦人李小姐信箱mcli@niu.edu. tw。
(二)申請人提出申請後,東區基地將盡快通知媒合結果,申 請表將提供諮詢 Mentor 參考,倘如已完成計畫書初稿 亦請一併提供。
(三)申請人須於諮詢後一週內回傳「諮詢紀錄回饋表」
七、檢附申請辦法、申請表、諮詢紀錄及回饋表,相關事宜同 步公告於本校學實踐研究計畫東區基地網站,連結: https://tpr.niu.edu.tw/p/404-1058-66866.php
八、聯絡人:國立宜蘭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李孟倢助理,電話 03-9317101,信箱mcli@ni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