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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25

【轉知】113年臺南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

發佈單位:輔導處
113年臺南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

一、申請對象 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二、實習期間與最低規定時數 實習申請期間為113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三、申請辦法
(一)寄送文件: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1. 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113年5月17日(星期五)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博物館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2. 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1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5點整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給文化局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113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二) 面談:預計於113年5月25(六)辦理,由博物館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確切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三)報到通知:面談結果公告後另由各館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四、其餘實習相關資訊,請點選下方相關檔案下載。

五、承辦人聯絡方式 
臺南市立博物館 展教推廣組 曾小姐 
電話:(06)2136207 
E-mail:a372335@mail.tainan.gov.tw 
地址:700011臺南市中西區開山路1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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