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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公告

115-06-12

【轉知】114年「青少年健康促進服務友善機構」名單

發佈單位:輔導處
一、推動目的: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使國內醫療院所以親善、尊重的態度,提供符合國際健康照護服務品質標準之青少年全方位照護關懷,該署自107年起推動「青少年親善照護機構認證」,並於114年改制為「青少年健康促進服務友善機構」,鼓勵醫療院所提升青少年健康照護品質。

二、服務對象:可依服務特性自行定義服務對象,且可涵蓋大專校院之學生及其家屬或監護人,由學生視其需求,自行洽詢各機構提供服務,俾增進其健康。

三、機構名冊、問答集等詳細資訊,請點選下方─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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