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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14

【轉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 「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及「專題研究計畫執行同意 書」,並自即日起施行

發佈單位:研發處
主旨: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 「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及「專題研究計畫執行同意 書」,並自即日起施行,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修正事項摘要如次:
(一)配合本會115年4月10日科會綜字第1150023735A號函修正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第十一點、第十三點規定,修正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 書之基本資料表(表CM01)及研究中的性別考量檢核表(表 CM16);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 專題研究計畫執行同意書第七條。
(二)為強化涉及從事人體研究相關之整合型研究計畫管理, 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增訂「整合型計畫-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計畫說 明」(表CM04B),計畫總主持人應統一說明各子計畫或分項計畫之倫理審查核准文件備齊情形。
(三)為增進申請本會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之便利性,修正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料表(表 IM01~IM03)。
二、檢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 「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及「專題研究計畫執行同意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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