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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持續推動「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計畫」,鼓勵青年針對所關心的社會議題展開志願服務行動,引導其結合所學與專長,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發揮志願服務的影響力。
二、申請資格為15-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研提12小時(含)以上志願服務方案,依申請類別不同最高可獲得新臺幣3萬元至10萬元行動金。計畫公告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志工網站(請點選下方─相關連結)。
三、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設置有12家青年志工中心,提供計畫撰寫提案申請、出隊服務之相關輔導與協助(通訊錄─請點選下方相關檔案),歡迎就近與各中心專案人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