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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

113-02-02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3年1月11日會同修正發布,請查照。

發佈單位:人事室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3年1月11日會同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13年1月19日部退三字第1135657009號函辦理。 
二、檢附高雄市政府人事處函、前開原函影本、發布令影本、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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