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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

111-04-13

文教行政(教育行政)職系20學分班

發佈單位:學習指導中心
轉任文教行政(教育行政)職系20學分班
開課班別 科目 學分數 授課老師 學雜費(元)
轉任教育行政職系20學分班 行政法 4   7,900
轉任教育行政職系20學分班 教育行政學 4   7,900
轉任教育行政職系20學分班 教育心理學 4   7,900
轉任教育行政職系20學分班 教育哲學 4   7,900
轉任教育行政職系20學分班 比較教育 4   7,900

※報名人數額滿後,列候補登記,依序遞補。
 
  • 開課日期:預計111年8月1日至111年12月,實際以本中心公告為準。
  • 學雜費用:每一學分之學分費為1,900元,每科雜費為300元,4學分科目學雜費合計7,900元、 3學分科目學費合計為6,000元。
  • 退費規定: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辦理。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九成。
  2. 自開課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 繳費方式:確定開班,本中心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繳費事宜。
  • 課方式:網路課程為主、面授課程為輔
  1. 每日24小時隨時隨地可至本校網路eeclass數位學習系統收聽課程,每科目安排8小時面授課程,每科排定2次(面授時間另行通知)。
  2. 評量方式由授課教師自行安排。
  • 洽詢資訊:學習指導中心07-8012008#1208~1211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員注意事項:
  1. 凡已取得學號之本校學生修習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者,日後得申請學分抵免,最高上限得核予抵免30學分;但每學期每人修習學分數(即大學部課程學分數加上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分數)不得超過35學分,超過部份不予抵免。
  2. 依據本校學分抵免及減修辦法第八條規定,本校全修生在本校修讀推廣教育學分班獲有學分者,得以所修讀科目提出申請逐科抵免,最高得另核予30學分。
  3. 依據本校104學年度第5次教務會議紀錄決議,每學期每人修習學分數(即大學部課程學分數加上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分數)不得超過35學分,超過部份不予抵免。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可參考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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