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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專區

114-08-01

關於媒體報導本校處理校園性平事件一案之澄清說明

發佈單位:電算中心
針對媒體報導所述高雄空大處理近日校園性平事件「傾向全案不成立」、「…向校方申訴皆消極處理,…有包庇之嫌」一節,與事實不符,特為澄清。本校已於114年7月18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以下簡稱性平會),依據調查小組之調查報告做成決議,並將書面寄達受害學生,經多次溝通聯繫,盼能對外界說明,尚未獲該生同意。本案處理程序並無延宕,今特為澄清媒體報導,相關說明如下:

1.本案自受害學生於校內提出口頭陳情當日即依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啟動調查程序。惟調查期間因個人事由請假,加上事件牽涉層面較廣,為確保調查公正、詳實,調查小組共召開4次調查會議,充分聽取雙方意見,並保障當事人權益。該調查小組依《性平法》規定組成,調查委員皆為外聘,且具法律、性別與諮商等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素養。

2.本校目前已做出相關處分,自114年7月18日起解除該師所兼任之秘書處長及圖書館長行政職務。

3.另針對該師所涉「違反為人師表」等其他行為不當部分,除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已同步啟動行政調查外,本校亦另案交由教師評審委員會依規定處理。倘調查結果屬實,將依法從嚴懲處,絕不寬貸。

4.依《性平法》規定,基於尊重受害學生意願,保護隱私與保密原則,相關內容不得對外公開;又依《性平法》第27條規定,未徵得被害人同意,本校無法將事件之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對外公布,尚祈社會大眾理解。

本校重申,對於任何性別歧視、不當對待及性騷擾行為,秉持「零容忍」原則,全案皆依法保密處理,並尊重被害人意願與恪守隱私保護原則,處理過程並無延宕。

本校仍持續依據《性平法》與相關法規推動校園性別友善環境。同時,亦將強化師生性別平權意識,落實性別敏感度培力教育,持續建構安全、尊重與多元包容的學習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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