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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26

高雄空大邀高雄地檢署黃元冠檢察長演講  強化大學主管廉政與法治意識及認識柔性司法新作為

發佈單位:電算中心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為深化主管及教職員的廉政觀念及法治意識,今(26)日特別邀請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蒞校,以「大學主管之廉政司法風險觀念」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此次演講內容豐富,黃檢察長結合實務案例,除剖析《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法規適用之疑義外,亦針對常見的違失或違法態樣進行說明,使與會人員能從中了解潛在風險,建立正確的法治觀念與廉潔自律的態度。另外,黃檢察長也特別介紹目前高檢署在柔性司法的新作為,讓更多民眾能認識到司法溫暖的一面。

高雄空大校長陳月端於致詞表示,根據國際透明組織於今年2月公布的2024年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簡稱CPI),全球有180個國家及地區納入評比,我國排名第25名,超過全球86%的受評國家,此一亮麗成績可從兩個面向來說明,第一我們的清廉與國際接軌,第二我國政府在推動國內清廉防治努力獲得成效。我們今天邀請到的黃檢察長,本身歷任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連江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廉政署調查組組長等,在廉政工作推動上從不間斷,最大特色是透過大數據辦案,找出細節裡面的魔鬼,用心程度令人敬佩。高雄空大在113年11月與15個民間單位、司法團體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成立柔性司法專班,希望藉由這個專班,發揮柔性司法的力量,從教育的觀點,配合法務部、矯正機關及觀護單位相關的課程,對接到大學課程。透過教育,達到教育翻轉,讓相關專班的學員復歸社會,並善盡大學的社會責任。目前高雄空大已在高雄監獄、屏東監獄、澎湖監獄都有成班,也將在雲林監獄成班。

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黃黃元冠首先說明目前高檢署在柔性司法的新作為,他從「犯罪被害人保護」的角度切入,講述犯罪被害人在現實社會中所面臨的困境,以及現行司法所提供的相關保護與支援機制,藉由強化對犯罪被害人的關懷與協助,展現司法具有人本和溫度的一面。接著介紹檢察官的責任在於查明真相、辦成好案,並提及在偵查辦案中,證據蒐集的重要性。並以國立大學教授是否會被「檢調廉」用貪汙治罪條例追訴的問題為切入點,來講述該法規適用的範圍、證據要求,以及學術誠信與廉政倫理規範。爾後,又拋出國立大學教授是否為公務員的疑問,來進一步闡釋如刑法、公務員服務法等法律上對公務員的定義,並也針對實務上的爭執點做深入淺出的說明。

此外,黃檢察長也特別針對「小額詐取財物是否構成貪汙」及「國立大學教授是否可以兼職」等議題,進行探討。他指出,雖然實務上對於像詐領加班費、差旅費等小額詐取財物行為,已從貪污罪改認定為詐欺罪,然本質皆屬犯罪,絕不可心存僥倖。關於兼職部分,則強調應注意利益衝突迴避與報備核准的程序。

本次演講吸引百名教職員生及民眾熱烈參與,許多與會人員表示,黃檢察長以淺顯易懂的方式提供多面向的實務經驗和法律見解,受益良多,對日後業務執行有極大助益。高雄空大除將持續推動相關法治與廉政教育,落實校園誠信治理與永續發展外,亦將陸續開設柔性司法相關課程,善盡大學社會責任和發揮教育翻轉的功能,為柔性司法的推動貢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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