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對象與錄取名額:
(一)有興趣學習進修本學分班之一般民眾。
(二)錄取名額:每班60人,額滿為止(20人即開班,如未滿20人,本校保留開班與否權利)。
二、本期開設科目及師資: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授課教師 |
學雜費 |
土地利用 |
2 |
陳景雲 |
4,300 |
民法物權 |
2 |
陳威宏 |
4,300 |
不動產估價實務 |
2 |
李博誠 |
4,300 |
不動產估價理論 |
3 |
郭志榮 |
6,300 |
不動產投資 |
3 |
李博誠 |
6,300 |
不動產經濟學 |
3 |
梁東波 |
6,300 |
不動產法規 |
3 |
林佩萱 |
6,300 |
三、預定上課日期:
上課日期:預計115年2月~6月期間授課,實際日期以本中心公告為準。
四、上課方式:
(一)網路課程為主、面授課程(採直播方式)為輔,每日24小時隨時隨地可至本校網路eeClass數位學習平台收看課程,除了安排網路線上課程(3學分54講、2學分36講)外,
每科課程另有安排2次週六或週日8小時直播(Webex系統)面授課程,直播面授時間另行通知,評量方式由授課教師自行安排。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等,本校保留調整、變更之權利。
五、收費標準:
本課程每學分2,000元,雜費300元,3學分課程費用為6,300元,2學分課程費用為4,300元。
高雄市政府員工報名參加本校推廣教育課程之學分班,可享學分費9折優惠,非學分班課程則為學費9折之優惠。
六、成績考評與核發學分證明書:
(一)成績考評:由授課老師訂立合適之考評方式,包含網路課程教材閱讀率,60分為成績及格標準。
(二)核發學分證明書: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 ,由校方印製並以郵局掛號郵件寄出。
七、學分相關:
(一) 學分採認:
1.凡已取得學號之本校學生修習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者,日後得申請學分抵免,最高上限得核予抵免30學分;但每學期每人修習學分數(即大學部課程學分數加上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分數)不得超過35學分,超過部份不予抵免。
2.依據本校學分抵免及減修辦法第八條規定,本校全修生在本校修讀推廣教育學分班獲有學分者,得以所修讀科目提出申請逐科抵免,最高得另核予30學分。
3.每學期每人修習學分數(即大學部課程學分數加上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分數)不得超過35學分,超過部份不予抵免。
(二)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課程通過後由校方登錄學習時數。
八、
退費規定: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辦理。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九成。
2.自開課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十、聯絡方式:07-8012008轉1208~1212 ;電子信箱:oukeec@ouk.edu.tw
四、上課方式:
(一)網路課程為主、直播面授課程為輔,每日24小時隨時隨地至本校eeClass數位學習平台收看網路課程教材,除了安排網路線上課程(3學分54講次、2學分36講次)外,亦有2次週六8小時直播面授課程,直播面授時間另行通知,評量方式由授課教師自行安排。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校保留調整、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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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對象與錄取名額:
;;(一)有興趣學習進修本學分班之一般民眾。
; (二)錄取名額:每班60人,額滿為止(20人即開班,如未滿20人,本校保留開班與否權利)。
二、本期開設科目及師資:
;
科目名稱
學分數
授課教師
學雜費
土地利用
2
陳景雲
4,300
民法物權
2
陳威宏
4,300
不動產估價實務
2
李博誠
4,300
不動產估價理論
3
郭志榮
6,300
不動產投資
3
李博誠
6,300
不動產經濟學
3
梁東波
6,300
不動產法規
3
林佩萱
6,300
三、預定上課日期:
上課日期:預計115年2月~6月期間授課,實際日期以本中心公告為準。
四、上課方式:
(一)網路課程為主、面授課程(採直播方式)為輔,每日24小時隨時隨地可至本校網路eeClass數位學習平台收看課程,除了安排網路線上課程(3學分54講、2學分36講)外,每科課程另有安排2次週六或週日8小時直播(Webex系統)面授課程,直播面授時間另行通知,評量方式由授課教師自行安排。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等,本校保留調整、變更之權利。
五、收費標準:
本課程每學分2,000元,雜費300元,3學分課程費用為6,300元,2學分課程費用為4,300元。
高雄市政府員工報名參加本校推廣教育課程之學分班,可享學分費9折優惠,非學分班課程則為學費9折之優惠。
六、成績考評與核發學分證明書:
;(一)成績考評:由授課老師訂立合適之考評方式,包含網路課程教材閱讀率,60分為成績及格標準。
;(二)核發學分證明書:經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 ,由校方印製並以郵局掛號郵件寄出。
七、學分相關:
;(一) 學分採認:
1.凡已取得學號之本校學生修習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者,日後得申請學分抵免,最高上限得核予抵免30學分;但每學期每人修習學分數(即大學部課程學分數加上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分數)不得超過35學分,超過部份不予抵免。
2.依據本校學分抵免及減修辦法第八條規定,本校全修生在本校修讀推廣教育學分班獲有學分者,得以所修讀科目提出申請逐科抵免,最高得另核予30學分。
3.每學期每人修習學分數(即大學部課程學分數加上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分數)不得超過35學分,超過部份不予抵免。
;(二)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課程通過後由校方登錄學習時數。
八、
退費規定: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辦理。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九成。
2.自開課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十、聯絡方式:07-8012008轉1208~1212 ;電子信箱:oukeec@ouk.edu.tw
四、上課方式:
(一)網路課程為主、直播面授課程為輔,每日24小時隨時隨地至本校eeClass數位學習平台收看網路課程教材,除了安排網路線上課程(3學分54講次、2學分36講次)外,亦有2次週六8小時直播面授課程,直播面授時間另行通知,評量方式由授課教師自行安排。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校保留調整、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