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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

114-03-12

【轉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暑期實習生申請案

發佈單位:輔導處
一、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本(114)年5月5日(週一)止。

二、申請方式:可由學校薦送或由學生備齊相關資料向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提出申請,為加速實習申請作業,申請案請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實習生申請相關資料,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該館最新消息區。

 
三、實習生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期間,皆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和津貼)、不供宿、不保險。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需請學校提供學生保險證明,或提供自行投保意外險證明。未滿18歲學生,另需檢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家長(監護人)同意書」,以完成實習之確認作業。
 
四、獲錄取之同學,將由輔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五、依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如需該館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該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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