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 單位:新北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活動主旨 :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 ,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
四、參賽資格: 分一般組及青春組
(一)一般組: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
2. 參賽作品須為113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構主辦之競賽得獎、入選之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二)青春組: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出生於97年1月1日至99年12月 31日間 。
2. 參賽作品須為113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構主辦之競賽得獎、入選之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含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各縣市初賽錄取作品不在此限。
五、徵件媒材:油畫、水彩、版畫、攝影及科技藝術等5類。
六、徵件日期:自115年4月15日起~5月15日止。
七、活動詳情請參閱徵件簡章(請點選下方─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