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9-04
函轉交通部為提升聽障駕駛人行車安全,落實友善無障礙 交通環境,已於115年7月27日發布「聽障駕駛識別標識」
發佈單位:輔導處
一、依據交通部115年8月18日交運字第1155011168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行政院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相關委員建議,為提升聽障駕駛人行車安全,建議訂定統一識別標識並宣導友善聽障駕駛行車環境。
三、旨揭識別標識經交通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參考國際標準組織ISO公共圖標設計,並經會商相關單位研商獲有共識,交通部於115年7月27日對外發布,說明如下:
(一)圖示意涵:以ISO 7001 PI AC 007公共圖標為基礎,並加註「聽障行車」字樣,傳達友善聽障通行之交通環境概念,協助其他用路人、執法人員及救援單位於道路環境中即時識別車輛駕駛人為聽障人士。
二)尺寸:高14.5公分、寬10.5公分。
(三)使用方式:建議聽障駕駛人將本標識黏貼於車輛後擋風玻璃左下側或車身左後側,以利其他用路人辨識。
(四)宣導事項:
1、倡導其他用路人以燈光代替按鳴喇叭、採取適當之輔助或禮讓措施,營造友善包容聽障通行之交通環境。
2、本標識不具強制性質,由有需要人士自願性索取張貼。
四、為宣導及推廣友善行車環境,請各機關(構)協助於所屬網站、社群媒體轉知宣導本識別標識,並協助有需求之聽障駕駛人至全國各監理站所櫃台領取或自行上網印製使用。於執行公務時,如遇有車輛黏貼本標識,請本於友善包容原則,採取適當之辨識及應對措施,以維護聽障駕駛人行車安全。
五、檢附交通部來函影本、識別標誌AI圖檔、交通部發布之聽障駕駛識別標識」說明各1份(如附件)。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