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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115-07-31

推廣教育課程學分是否可以抵免大學部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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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校《學分抵免及減修辦法》第八條規定,本校全修生於本校修讀推廣教育學分班取得學分者,得就已修習通過之科目,逐科申請學分抵免,最高得另核予 30 學分


如對學分抵免、減修資格或申請程序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電話:(07)801-2008 分機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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