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推廣教育課程核發之學分證明書永久有效。
惟修讀公務人員轉任職系學分班之學員,其學分證明書之使用期限,應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提醒: 公務人員轉任職系相關規定如有修正,應以主管機關最新法令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