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推廣教育課程退費規定,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辦理,退費標準如下:
- 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
學員自完成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 90%。
- 開班上課日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
自開班上課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 50%。
(本校推廣教育課程全期為 18 週,全期三分之一為 6 週。)
-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所繳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申請方式:
修讀學員如欲辦理退費,請先寄送電子郵件至本校學習指導中心電子信箱 oukeec@ouk.edu.tw,並於信件中註明修讀班別及姓名。本中心收到申請後,將提供相關退費申請文件。
學員填妥申請文件後,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至本校學習指導中心,以利後續辦理退費作業。
提醒: 退費期限係以課程正式開班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