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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理念:
(一)臺南市擁有多元豐富的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資源,為使有志朝相關領域發展之學子習得實務經驗, 同時讓各場館獲得人力與專業知識上的協助,藉此促進場館與學術單位的合作與交流, 爰辦理114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 。
(二)本計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由臺南市立博物館辦理,彙整該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實習需求,提供給各大專院校相關系所,並統一辦理後續媒合及面談,欲實習者請依本簡章內容提出申請。
二、申請對象: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 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三、實習期間與最低規定時數:實習申請期間為114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
四、詳細資訊,請詳閱114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簡章(請點選下方─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