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5-20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6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
發佈單位:輔導處
一、主辦單位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二、展覽廳檔期申請書請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場地租用/展覽場地租用)下載文件(請點選下方─相關連結)。
三、展覽廳檔期採線上或紙本申請,自115年6月1日起至 115年8月31日截止(以寄件日紀錄為憑)。
(一)線上申請,請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官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
(二)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視覺藝術教育組,並註明「116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
四、若有疑問,歡迎電洽02-23110574分機232(第1、2展覽廳 李先生)、分機235(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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