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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22

法律學系-110學年度專業基礎必修課程

發佈單位:法律學系
各位同學好,
本系自110學度更改系名為法律學系,分為法學組和政治法律組。
一、110學年度起法律系專業基礎必修課程為憲法、行政法、民法總則、刑法總則、政治學。
二、109學年度以前入學者,若尚未完成本校當學年度規定之「專業基礎必修學分」者,本校將以最有利學生畢業之審查條件辦理。
己開始選課囉,請同學踴躍上網選修。
 

(本網頁線上語音由「工研院文字轉語音Web服務」提供,目前可在IE10相容模式與Google Chrome、Firefox瀏覽器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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